认养办法
可认养动物
认养申请


  热爱大自然,保护野生动物,调整生态平衡,优化人类生存的环境,这是人类的神圣职责,也是我们每个教育工作和广大青少年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  1. 认养动物以自愿原则,凡热爱野生动物关心动物事业发展的单位(含学校)或个人,均有资格认养动物;


  2. 认养形式可分为捐资认养和捐物认养;根据认养者的捐赠款额,双方协商认养动物的种类及个体并签订认养协议书。


  3. 认养期限以一年为限,一年期满可以续签;认养动物的数量不限(以能单独的个体或群体为主);


  4. 被认养的动物在认养期间产权仍属动植物园所有,认养方不得以商业广告形式宣传本单位。


  5. 认养单位或个人可以用你的名字命名你所喜欢的动物;即认养单位或个人具有知情权、探视权、冠名权。


  6. 所有认养单位、团体、家庭及个人都被授予荣雀证书;


  7. 根据认养的捐赠款额,园区将提供相应的门票、购物、餐饮等优惠;


  8. 被认养的动物如在认养期内发生输出、疾病或死亡,园区及时通知认养方做出相关解释,并允许更换新的认养对象直至认养期满;


  9. 认养动物的捐赠全部用于认养动物的保护及设备维护工作中。

认养联系方式
认养电话:0898-68534088、65569366

联系人:姜艳青